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

 

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

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
(金融、国际商务、应用统计、保险) 

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在确保安全、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,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衡量、客观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名单确定

采取差额复试,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我校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大学生士兵计划”,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 规定原则确定复试名单。

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。

四、复试时间、地点、形式

金融、国际商务、应用统计、保险复试时间:2023321日、22日两天;

以上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均采取线下形式,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。

五、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

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(https://yjszs-ss.ecnu.edu.cn)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上传相关材料。上传的材料包括:

1、资格审查材料:

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。

2、其他补充材料:

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明、专家推荐信,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。

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上传材料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。

六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

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:

(一)专业笔试(30%

考试总分为100分,考试时间2小时。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(笔试内容与专业知识相关,不列具体参考书目和范围。)

金融、保险、国际商务、应用统计专业: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1.5,即满分为150

(二)综合面试(50%

考试总分为100分。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,重点考查综合素质(知识结构、专业思想、科研表现、个人能力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等)

金融、保险、国际商务、应用统计专业: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2.5,即满分为250

(三)外语面试(20%

考试总分为100分。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,日常表达的规范性。

金融、保险、国际商务、应用统计专业: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1,即满分为100

(四)思想政治考核

面试过程中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复试总成绩 = 专业笔试成绩 + 综合面试成绩 + 外语面试成绩

初试复试总成绩 = 初试总成绩×0.6  + 复试总成绩×0.4

金融、保险、国际商务、应用统计专业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;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,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查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。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初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。初试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,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七、调剂复试

金融、国际商务、应用统计、保险不接受调剂。

我校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均不接受校外调剂。

八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

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(初试复试总成绩 = 初试总成绩×0.6 + 复试总成绩×0.4)进行排序,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。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。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。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。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)。一旦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、复试提交的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行为的,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

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,加强社会监督。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、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。

复试录取工作咨询联系方式:

金融、国际商务联系方式,电话:021-62231353,电子邮箱:wyzhu@admin.ecnu.edu.cn

应用统计、保险联系方式,电话:021-62231353,电子邮箱:yqxu@stat.ecnu.edu.cn

复试录取工作投诉、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:

电话:62233752,电子邮箱:lhou@yjsy.ecnu.edu.cn

 

 

 

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

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
(会计、图书情报)

 

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在确保安全、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,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衡量、客观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1、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名单确定

采取差额复试,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。

四、复试时间、地点、形式

会计、图书情报复试时间:2023321日、22日两天;

以上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均采取线下形式,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。

五、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

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(https://yjszs-ss.ecnu.edu.cn)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上传相关材料。上传的材料包括:

1、资格审查材料:

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。

2、其他补充材料:

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明、专家推荐信,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。

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上传材料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。

六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

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:

(一)专业笔试(30%

考试总分为100分,考试时间2小时。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(笔试内容与专业知识相关,不列具体参考书目和范围。)

会计、图书情报专业: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9,即满分为90

(二)综合面试(50%

考试总分为100分。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,重点考查综合素质(知识结构、专业思想、科研表现、个人能力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等)

会计、图书情报专业: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1.5,即满分为150

(三)外语面试及思想政治考核(20%

外语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。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,日常表达的规范性。

会计、图书情报专业: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3,即满分为30

思想政治考核总分为100分,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。

会计、图书情报专业: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3,即满分为30

复试总成绩 = 专业笔试成绩 + 综合面试成绩 + 外语思政面试成绩

初试复试总成绩 = 初试总成绩×0.6  + 复试总成绩×0.4

图书情报、会计专业复试总成绩复试满分为300分,考生总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。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,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查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。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初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。初试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,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七、调剂复试

会计、图书情报不接受调剂。

我校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均不接受校外调剂。

八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

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(初试复试总成绩 = 初试总成绩×0.6 + 复试总成绩×0.4)进行排序,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。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。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。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。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)。一旦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、复试提交的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行为的,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

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,加强社会监督。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、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。

复试录取工作咨询联系方式:

会计、图书情报联系方式,电话:021-62232251,电子邮箱:kycai@admin.ecnu.edu.cn

复试录取工作投诉、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:

电话:62233752,电子邮箱:lhou@yjsy.ecnu.edu.cn

 

 

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

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(MBA)招生复试方案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部署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原则 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衡量、客观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。中心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名单确定

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总分≥167分,英语(二)≥41分,管理类综合能力≥82分)。

按有关规定,2023年考生达到我校工商管理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目前复试分数线已经通过华东师范大学 发布,复试名单后续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。

工商管理硕士(MBA)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。

四、复试时间和形式

工商管理硕士(MBA)复试面试时间:2023322日(全日制)、329日(非全日制),具体安排请见院系邮件通知为准。

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,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(中山北路3663号),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。

五、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。

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(https://yjszs-ss.ecnu.edu.cn)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上传相关材料。上传的材料包括:

1、资格审查材料:

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②不能在线验证的,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③持境外学历的,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④202210月现场(网上)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⑤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材料。

2、其他补充材料:

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明、专家推荐信,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。

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。请考生依据要求上传。上传材料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。

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

拟录取后请带原件核验并将相应材料以纸质版本提交。

六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

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:

(一)思想政治理论考核

(二)综合能力考核;

(三)外语能力考核。

工商管理硕士(MBA)属于管理类联考考生,根据教育部要求,复试面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
复试形式均为面试,总分满分为300分。

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,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。

1.思想政治理论考核

复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满分100分,考核结合特定的历史条件或国际、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背景,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。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6,即满分为60

2.综合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,重点考查综合素质(工作背景、职业能力、工作业绩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等)。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╳1.8,即权重满分为180分。

3.外语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。此项得分值为成绩╳0.6,即权重满分为60分。

复试总分(满分300分)=思想政治理论考核×0.6+综合能力考核×1.8+外语能力考核×0.6

复试总分为300分,复试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时,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。 

七、调剂复试

工商管理硕士(MBA)全日制不接受调剂,非全日制接受调剂,具体参考《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》,请等待后续通知。

我校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均不接受校外调剂。

八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

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(初试复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×0.6+复试成绩×0.4)进行排序,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,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单独排序。

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(领导)小组审核通过后,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、公布。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“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”查看复试结果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《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》。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MBA新生拟录取后,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我校要求需提交体检健康报告,具体请关注经管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后续通知。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。全日制考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,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)。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、复试提交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行为的,将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

我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强化社会监督,遵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、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
联系方式:

  MBA招生办,电话:021-62233427,电子邮箱:mbaecnu@vip.163.com

监督电话:021-62233752 电子邮箱:lhou@yjsy.ecnu.edu.cn

 

 

 

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

2023年旅游管理硕士(MTA)招生复试方案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部署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原则 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衡量、客观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名单确定

旅游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总分≥167分,英语(二)≥41分,管理类综合能力≥82分)。

按有关规定,2023年考生达到我校旅游管理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目前复试分数线已经通过华东师范大学 发布,复试名单后续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。

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。

四、复试时间和形式

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间:2023329日,具体日程安排单独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,如有变化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到各位考生,请考生留意。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,复试地址为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(中山北路3663号),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。

五、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。

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(https://yjszs-ss.ecnu.edu.cn)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上传相关材料。上传的材料包括:

1、资格审查材料:

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②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③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④202210月现场(网上)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⑤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材料。

2、其他补充材料:

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明、专家推荐信,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。

旅游管理非全日制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。请考生依据要求上传。上传材料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。

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

拟录取后请带原件核验并将相应材料以纸质版本提交。

六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

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:

(一)思想政治理论考核

(二)综合能力考核;

(三)外语能力考核。

旅游管理硕士(MTA)属于管理类联考考生,根据教育部要求,复试面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
复试形式均为面试,总分满分为300分。

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,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。

1.思想政治理论考核

复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满分100分,考核结合特定的历史条件或国际、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背景,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。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6,即满分为60

2.综合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,重点考查综合素质(工作背景、职业能力、工作业绩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等)。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╳1.8,即权重满分为180分。

3.外语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。此项得分值为成绩╳0.6,即权重满分为60分。

复试总分(满分300分)=思想政治理论考核×0.6+综合能力考核×1.8+外语能力考核×0.6

复试总分为300分,复试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时,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。

七、调剂复试

旅游管理硕士接受调剂,具体参考《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》,请等待后续通知。

我校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和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均不接受校外调剂。

八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

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(初试复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×0.6+复试成绩×0.4)进行排序,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(领导)小组审核通过后,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、公布。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“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”查看复试结果。拟录取考生还需签订《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》。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旅游管理(MTA)新生拟录取后,按照我校要求需提交体检健康报告。具体请关注经管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后续通知。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)。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、复试提交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行为的,将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

我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强化社会监督,遵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、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 

联系方式:

MTA招生办,电话:021-62602415,电子邮箱:mtaecnu@163.com

监督电话:021-62233752 电子邮箱:lhou@yjsy.ecnu.edu.cn

 

 

 

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

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招生复试方案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部署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衡量、客观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说明 

1.复试分数线

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总分≥175分,英语(二)≥44分,管理类综合能力≥88分)。

2.复试人数

按有关规定,2023年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3.复试形式

我校2023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,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(中山北路3663号),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。

四、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。

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(https://yjszs-ss.ecnu.edu.cn)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上传相关材料。上传的材料包括:

1、资格审查材料:

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②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③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④202210月现场(网上)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⑤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材料。

2、其他补充材料:

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明、专家推荐信,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。上传材料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。

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。请考生依据要求上传。

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

拟录取后请带原件核验并将相应材料以纸质版本提交。

五、复试内容 

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方面的考核:

(一)思想政治理论考核

复试过程中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,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。

复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满分100分,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6,即满分为60

(二)综合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、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
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1.8,即满分为180

(三)外语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考察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、表达的规范性。

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6,即满分为60

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时,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。

六、录取确定

复试总分(满分300分)=思想政治理论考核×0.6+综合能力考核×1.8+外语能力考核×0.6

考试总成绩 = 初试总成绩(满分300)×0.6+ 复试总成绩(满分300)×0.4

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,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。拟录取MPA考生还需签订《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》(另文通知)。

七、调剂复试

本专业不接受调剂。 

八、复试安排

 

 

复试时间

复试方式

科目

 

2023326日(周日)

8:30-17:00

 

现场复试面试

思想政治理论考核+外语能力考核

综合能力考核

 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公共管理硕士(MPA)新生拟录取后,按照我校要求需提交体检健康报告,具体请关注经管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后续通知。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)。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、复试提交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行为的,将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

我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强化社会监督,遵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、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。

联系方式:

MPA招生办,电话:021-32527423,电子邮箱:ecnumpa@126.com

复试录取工作监督、投诉联系方式:

 

监督电话:021-62233752 电子邮箱:lhou@yjsy.ecnu.edu.cn